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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3名村干部因虚报信息贪污获刑 处罚金10万元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7-08-01 10:12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虚报征地信息贪污8万余元

   东方市3名村干部获刑,并被处罚金10万元

  南国都市报7月31日讯(记者何慧蓉)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委会原主任、副主任、文书等4人在协助政府开展征地过程中,谎报农户征地信息,骗取8万余元征地补偿款。日前其中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09年,东方大广坝二期淹没区工程征用到东河镇佳西村土地,时任佳西村党支部书记的符某连(已去世)和时任佳西村委会主任的符某京、时任佳西村委会副主任的符某香、时任佳西村委会文书的符某慧协助政府开展佳西村的征地工作。以上4人虚报该村5农户土地被征,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83240.87元。

  因担心举报,4人于2010年4月,将79135.85元退回佳西村委会账户。

  2016年5月5日,符某慧到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投案。之后,符某京、符某香先后向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同年11月,符某慧等3人退缴剩余赃款4千余元。

  东方法院认为,符某慧、符某京、符某香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他人名义虚报土地被征用,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83240.8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该院以贪污罪判处符某慧等3名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汪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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