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董林 通讯员封志)12月12日下午,因与房东就房屋租赁发生纠纷,70多岁的宋某来到东方市司法局八所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宋某从老家黑龙江来到东方市过冬,与现住房屋房东签订了6个月房屋租赁合同(每月房租1500元)。宋某按合同要求交了钱,因房屋内配有家用设备另交押金500元,宋某住2个月想退房与房东就退款事项发生纠纷。
工作人员就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向宋某作讲解,针对宋某所提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后,宋某表示将用这些知识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纠纷,如遇到困难再请司法所出面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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