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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海东方小区开发商占用架空层建房出租 遭业主投诉被叫停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9-01-11 10:46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聂元剑

  东方市海东方小区业主投诉:

  占用多处架空层建房出租

  有关部门已勒令开发商停止违建行为,将对其进行处罚

开发商将11栋住宅楼的一层架空层封堵建房。

  南国都市报1月10日讯(记者 聂元剑 文/图)日前,东方市海东方小区的业主向政府部门投诉:他们住宅楼的架空层被小区开发商侵占建房,开发商把这些房子出租,所得租金全归开发商所有。

  东方市规划委员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接到投诉后,已勒令海东方小区开发商停止违建行为,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据居住在海东方小区一期住宅楼的符先生介绍:住宅楼的第一层原本是架空层,是用来防潮防水、停放车辆的,购房时已算入购房者的公摊面积中,是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然而,小区开发商不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把楼房第一层架空层砌墙封闭建了房子,把这些房子归为自己使用,或作小区物业员工宿舍、办公室,或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现在整个海东方小区已有11栋住宅楼的第一层架空层被改造成住房,每栋住宅楼的架空层大约被改造成14间房子。这些房子成了开发商的私人财产,由他们安排人居住或对外出租,所得的收入全归他们所有。此举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面对小区业主们的质疑,小区开发商有关负责人于1月7日进行了解释,该负责人称,按照建房的规划设计,海东方小区一期二期的第一层属于架空层。开发商经与小区个别业主商量(没有任何文字凭据),将小区一期二期11栋住宅楼的架空层砌墙封闭建房子,作为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的食堂、物业办公室、业主活动室等,还有一部分用于出租给不够住房的业主使用。

  小区业主对此十分气愤,当即向东方市相关部门投诉。东方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海东方小区这11栋住宅楼的第一层在规划设计报建时是架空层,海东方小区开发商没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把这些架空层封闭起来建房,是严重的违建行为,他们已将此情况移交给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1月9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些房子全部是违法建筑。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已对此立案调查,并于1月2日对海东方小区开发商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接着,综合执法局、规划、住建等三部门将商讨对开发商的处罚及违建的处理。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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